乳癌都開刀拿乾淨了,為什麼還要做放射治療?可以不要做嗎?
手術切除乾淨,不代表乳房周圍完全沒有殘留癌細胞。放射治療的角色是清除這些看不見的顯微癌細胞,讓復發的機會大約減少一半。
很多乳癌病人在門診都會問我:
「醫師,我的乳癌不是已經開刀拿乾淨了嗎?」
「病理報告不是說切除乾淨了,為什麼還要做放射治療?」
「我可以不要做放射治療嗎?」
很多人以為只要腫瘤切除乾淨,癌症就完全消失了。其實並不是——手術切乾淨,不代表身體裡一定完全沒有癌細胞。
需不需要放射治療(俗稱電療),並不是因為手術做得不夠。而是依照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以及您個人的復發風險,選出最適合的治療方式。
手術切乾淨,不代表沒有癌細胞
可以把乳癌手術想像成打掃房間。
手術就像把房間裡看得見的垃圾和灰塵都清理乾淨。但再仔細打掃的人都知道:地板擦得再乾淨,角落、家具底下或牆邊縫隙,還是可能留著看不見的灰塵。
乳癌也是如此。
手術可以切除醫師看得到、摸得到,以及影像檢查找得到的腫瘤;病理醫師也會確認切除邊緣是否乾淨。
然而,目前再先進的影像檢查或病理檢查,都無法百分之百證明乳房或胸壁周圍完全沒有殘留任何癌細胞。
這些少量、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稱為顯微殘存的癌細胞。它們平時無法被發現,但經過幾年後,仍有可能再次生長,形成局部復發。
而放射治療的目的,就是清除這些可能殘留、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降低未來局部復發的風險。
(放射治療為什麼殺得掉癌細胞、正常組織又為什麼承受得住,可以參考〈放射治療會不會把好的細胞也一起殺掉?〉。)
放射治療到底能帶來多少好處?
很多病人會說:
「是不是只是多做一道保險?」
其實,放射治療並不是可有可無。
一項整合全球 17 項隨機試驗、10,801 位接受乳房保留手術女性的大型分析顯示:加做放射治療,讓復發的機會大約減少一半。
研究團隊還歸納出一個好記的關係:
每避免 4 次復發,15 年可以少 1 位乳癌死亡。
也就是說,降低局部復發不只是避免再開一次刀——它確實會轉化成存活率的改善。
那我做完放療之後,風險是多少?
這其實是病人最想知道的一件事。
近年一項追蹤近 10 年的大型試驗,收的是各年齡層、腫瘤 3 公分左右以內、淋巴結 0 到 3 顆的病人——也就是門診最常見的狀況。做完標準放射治療之後:
早期乳癌做完放射治療之後,10 年內局部或區域復發,約 4.3%。
換句話說,十年之內,超過九成五的人治療過的那一側乳房不會再出問題。(另一項四千多人的試驗,5 年約 2%,方向一致。)
而早期乳癌的整體預後,這二十幾年也大幅改善——一份追蹤英國 51 萬名早期乳癌病人的研究指出,大多數人可以期待成為長期存活者。
這些改善本來就包含了放射治療、抗荷爾蒙藥與標靶藥的貢獻。數字會這麼好,正是因為這些治療都做了。
但風險比較高的人,數字不一樣
上面那些是整群病人的結果,不是每個人都落在同一個位置。
如果您的腫瘤比較大、淋巴結有轉移,或病理報告上有其他比較不利的特性,復發的機會會比較高。這也正是為什麼放射治療的範圍、次數與要不要加強,每個人都不一樣。
我把這件事寫出來,不是要嚇您,而是不希望造成錯誤的期待。這裡的數字是用來說明放射治療有沒有用,不是用來預測您個人會怎樣——那不是任何一個數字能回答的。
我可以不要做放射治療嗎?
大多數人還是建議做。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病人,多數仍建議接受術後放射治療;能夠安全省略的,是經過完整評估的少數低風險病人。
需不需要,要看手術方式、腫瘤大小、淋巴結、癌細胞特性、年齡與整體復發風險,綜合起來判斷。
如果接受乳房保留手術
大部分病人仍建議接受術後放射治療,理由就是上面那組數字。
不過,部分低風險病人在與醫師充分討論後,也可能考慮省略。兩項針對高齡、荷爾蒙受體陽性、淋巴結乾淨、正在服用抗荷爾蒙藥病人的隨機試驗發現:省略放療會增加局部復發,但遠端轉移與總存活都沒有差別。 其中一項的結果是——做完放療 10 年局部復發 0.9%,沒做則是 9.5%。
所以這是一個可以攤開來一起討論的選擇——取決於您怎麼看待「局部復發」這件事本身。
如果接受全乳切除
很多人以為,全乳切除後一定還要放射治療,其實不一定。
判斷主要看兩件事:淋巴結,以及腫瘤大小與切緣。兩邊都過關才可以省略;任何一項不過關,通常就建議做。
通常不需要胸壁放射治療
- 淋巴結沒有轉移,而且
- 腫瘤在 5 公分以下、沒有侵犯胸壁或皮膚、切除邊緣乾淨
通常仍建議接受
- 淋巴結有轉移(1 顆以上就算)
- 或腫瘤大於 5 公分
- 或腫瘤侵犯胸壁或皮膚(包含發炎性乳癌)
- 或切除邊緣陽性或過於接近
這是國際治療指引一致的建議。
最常見的誤解是「淋巴結沒事就不用放療」——腫瘤大小與切緣同樣要看。
原位乳管癌與小葉原位癌
並非每位原位乳管癌病人都需要放射治療。部分低風險的原位乳管癌,可依病理特徵、年齡及復發風險,與醫師討論是否能安全地省略。
而小葉原位癌本身通常不需要放射治療,也不會因為它而安排放療。
所以並不是所有乳癌或癌前病變都需要放射治療。重要的是依照個人的復發風險來決定。
乳癌放射治療,不是每個人都一樣
近年乳癌放射治療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並不是每位病人都需要照射相同的範圍,也不是每位病人都需要接受相同的治療次數。
有些人需要照射整個乳房;有些人只需要照射原本腫瘤附近的區域,也就是部分乳房放射治療。
治療次數也從過去的 25~30 次,縮短為 15 次或 5 次。少數病人甚至可以在手術當下一次完成術中放射治療。
哪一種最適合,要由放射腫瘤科醫師依您的病理報告與復發風險完整評估。
延伸閱讀:〈乳癌放射治療要做幾次?為什麼有人做 30 次、15 次、5 次,甚至只做 1 次?〉
所以,我到底需不需要放射治療?
真正的答案,不是看別人的治療方式,而是看您的疾病。
放射腫瘤科醫師會綜合評估:
- 腫瘤大小
- 淋巴結狀況
- 病理報告
- 分子亞型
- 手術方式
- 是否接受乳房重建
- 整體復發風險
- 醫學證據
再評估放射治療可能帶來的好處與風險,與您共同討論最適合的治療方案。
有些人做了放射治療,可以明顯降低復發風險。也有部分低風險的人,經過完整評估後可以安全地省略。
真正重要的,不是每位病人都接受一樣的治療。而是依照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讓真正需要的人接受最適合自己的治療。
至於治療期間會遇到什麼、皮膚會怎麼樣,可以先看〈乳癌放射治療有哪些副作用?〉;技術怎麼選、心臟怎麼保護,則請見〈乳癌放射治療怎麼選?質子治療比較好嗎?〉。
賴宥良醫師的話
很多病人擔心:
「是不是因為手術沒有做好,所以還要放射治療?」
答案是否定的。
放射治療不是因為手術做得不夠。而是再成功的手術,也看不見每一顆可能殘留的癌細胞。
我常用「打掃房間」來形容乳癌治療。手術負責把看得見的腫瘤移除。放射治療則像最後一次仔細清潔——把角落裡看不見的灰塵清乾淨,降低未來再次出現的機會。
所以,即使病理報告寫著「切除乾淨」,也不代表一定不需要放射治療。真正決定是否需要放射治療的,不是「有沒有切乾淨」,而是整體復發風險,以及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
手術切除看得見的腫瘤;放射治療清除看不見的癌細胞。兩者不是互相取代,而是彼此合作,共同降低乳癌復發的風險,幫助病人獲得更好的長期治療成果。
常見問題
乳癌都切乾淨了,為什麼還需要放射治療?
因為手術只能切除看得見的腫瘤。目前沒有任何檢查,能百分之百證明周圍完全沒有殘留的顯微癌細胞。放射治療的目的,就是清除這些可能殘留、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降低局部復發的風險。
病理報告都寫切除乾淨了,為什麼還需要放射治療?
病理報告的「切除乾淨」,指的是切除邊緣沒有發現癌細胞。它不等於周圍完全沒有顯微癌細胞。決定是否需要放療的,不是「有沒有切乾淨」,而是整體復發風險。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後,一定要做放射治療嗎?
大部分病人仍建議接受。統合 17 項隨機試驗、10,801 位女性的資料顯示:加做放射治療,10 年內的復發機會大約減少一半。不過部分高齡、低風險病人在充分討論後,也可能考慮省略。
全乳切除後,就一定不需要放射治療嗎?
不一定,要同時看淋巴結和腫瘤大小。淋巴結沒有轉移、腫瘤又在 5 公分以下、切緣乾淨,通常不需要;但只要有一項不符合——淋巴結有轉移、腫瘤大於 5 公分、侵犯胸壁或皮膚、切緣陽性——通常仍建議接受。
我可以不做放射治療嗎?
多數人不適合。 能夠安全省略的,是高齡、荷爾蒙受體陽性、淋巴結乾淨、又在服用抗荷爾蒙藥的少數人。他們省略放療後局部復發較多,但壽命沒有差別——所以要衡量的是要不要冒再開一次刀的風險。您符不符合,請讓醫師看您的病理報告。
參考文獻
- Early Breast Cancer Trialists' Collaborative Group (EBCTCG); Darby S, McGale P, Correa C, et al. Effect of Radiotherapy after Breast-Conserving Surgery on 10-Year Recurrence and 15-Year Breast Cancer Death: Meta-Analysis of Individual Patient Data for 10,801 Women in 17 Randomised Trials. Lancet. 2011;378(9804):1707-1716.
- Haviland JS, Owen JR, Dewar JA, et al. The UK Standardisation of Breast Radiotherapy (START) Trials of Radiotherapy Hypofractionation for Treatment of Early Breast Cancer: 10-Year Follow-up Results of Two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s. Lancet Oncol. 2013;14(11):1086-1094.
- Murray Brunt A, Haviland JS, Wheatley DA, et al. Hypofractionated Breast Radiotherapy for 1 Week versus 3 Weeks (FAST-Forward): 5-Year Efficacy and Late Normal Tissue Effects Results from a Multicentre, Non-inferiority, Randomised, Phase 3 Trial. Lancet. 2020;395(10237):1613-1626.
- Taylor C, McGale P, Probert J, et al. Breast Cancer Mortality in 500,000 Women with Early Invasive Breast Cancer Diagnosed in England, 1993-2015: Population Based Observational Cohort Study. BMJ. 2023;381:e074684.
- Kunkler IH, Williams LJ, Jack WJL, Cameron DA, Dixon JM. Breast-Conserving Surgery with or without Irradiation in Early Breast Cancer(PRIME II). N Engl J Med. 2023;388(7):585-594.
- Hughes KS, Schnaper LA, Bellon JR, et al. Lumpectomy plus Tamoxifen with or without Irradiation in Women Age 70 Years or Older with Early Breast Cancer: Long-Term Follow-Up of CALGB 9343. J Clin Oncol. 2013;31(19):2382-2387.
- Recht A, Comen EA, Fine RE, et al. Postmastectomy Radiotherapy: An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American Society for Radiation Oncology, and Society of Surgical Oncology Focused Guideline Update. J Clin Oncol. 2016;34(36):4431-4442.
- Smith BD, Bellon JR, Blitzblau R, et al. Radiation Therapy for the Whole Breast: Executive Summary of an American Society for Radiation Oncology (ASTRO) Evidence-Based Guideline. Pract Radiat Oncol. 2018;8(3):145-152.
- Shaitelman SF, Anderson BM, Arthur DW, et al. Partial Breast Irradiation for Patients with Early-Stage Invasive Breast Cancer or Ductal Carcinoma In Situ: An ASTRO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Pract Radiat Oncol. 2024;14(2):112-132.
- NCC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in Oncology: Breast Cancer.(請參閱 NCCN 網站最新版本)
本文為衛教資訊,說明的是放射治療的一般性原則,無法取代面對面的診療,也不構成醫病關係。每個人的病情不同,實際診斷與治療請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醫學持續進展,本文內容可能與最新資訊有出入。
如有急性不適,請直接就醫或撥打 119。完整說明請見內容使用規範與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