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都開刀拿乾淨了,為什麼還要做放射治療?可以不要做嗎?

手術切除乾淨,不代表乳房周圍完全沒有殘留癌細胞。放射治療的角色是清除這些看不見的顯微癌細胞——而它能帶來多少好處,是有明確數字的。

手術與放射治療分工的示意圖 手術前,乳房裡有看得見的腫瘤,周圍也可能散布著肉眼看不到的顯微癌細胞。手術可以切除看得見的腫瘤,但顯微殘存無法用影像或病理百分之百排除。放射治療的角色,就是清除這些殘留、看不見的癌細胞,降低日後局部復發的機會。 手術前 看得見的腫瘤 手術後 顯微殘存看不見 放射治療後 連殘存一起清除 手術切除看得見的腫瘤,放射治療清除看不見的癌細胞 med.dryolianglai.net
手術切除看得見的腫瘤;放射治療清除看不見的顯微癌細胞。兩者不是互相取代,而是彼此合作。

很多乳癌病人在門診都會問我:

「醫師,我的乳癌不是已經開刀拿乾淨了嗎?」
「病理報告不是說切除乾淨了,為什麼還要做放射治療?」
「我可以不要做放射治療嗎?」

這是乳癌病人在門診最常問的問題之一。

很多人以為,只要腫瘤已經切除乾淨,就代表癌症已經完全消失。

其實並不是。

手術切乾淨,不代表身體裡一定完全沒有癌細胞。

是否需要接受放射治療,並不是因為手術做得不夠,而是根據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以及每位病人的復發風險,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式。

手術切乾淨,不代表沒有癌細胞

可以把乳癌手術想像成打掃房間

手術就像把房間裡看得見的垃圾和灰塵都清理乾淨。但是,再仔細打掃的人都知道,即使地板已經擦得很乾淨,角落、家具底下或牆邊縫隙,仍可能殘留一些肉眼看不見的灰塵。

乳癌也是如此。

手術可以切除醫師看得到、摸得到,以及影像檢查找得到的腫瘤;病理醫師也會確認切除邊緣是否乾淨。

然而,目前再先進的影像檢查或病理檢查,都無法百分之百證明乳房或胸壁周圍完全沒有殘留任何癌細胞。

這些少量、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稱為顯微殘存疾病(Microscopic Residual Disease)。它們平時無法被發現,但經過幾年後,仍有可能再次生長,形成局部復發。

而放射治療的目的,就是清除這些可能殘留、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降低未來局部復發的風險。

(放射治療為什麼殺得掉癌細胞、正常組織又為什麼承受得住,可以參考〈放射治療會不會把好的細胞也一起殺掉?〉。)

放射治療到底能帶來多少好處?

很多病人會說:

「是不是只是多做一道保險?」

其實,放射治療並不是可有可無。這件事有非常明確的數字。

EBCTCG(早期乳癌試驗協作組) 統合了 17 項隨機臨床試驗、10,801 位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女性資料,結果是:

乳房保留手術後加做放射治療的實際效益數字 根據 EBCTCG 統合分析,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女性加做放射治療後,十年內發生任何復發的風險由百分之三十五降至百分之十九點三,絕對降低百分之十五點七;十五年乳癌死亡風險由百分之二十五點二降至百分之二十一點四,絕對降低百分之三點八。整體而言,每避免四次復發,十五年可少一位乳癌死亡。 10 年內發生任何復發 沒有放療 35.0% 接受放療 19.3% 絕對降低 15.7 個百分點——約少了一半 15 年乳癌死亡 沒有放療 25.2% 接受放療 21.4% 絕對降低 3.8 個百分點 EBCTCG 統合分析:17 項隨機試驗、10,801 位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女性 med.dryolianglai.net
這是放射治療在乳房保留手術後的實際效益。復發的降幅很大,死亡的降幅較小但確實存在——兩者的關係就是下面那句「4 比 1」。
  • 10 年內發生任何復發(局部或遠端):從 35.0% 降到 19.3%,絕對降低 15.7 個百分點
  • 15 年乳癌死亡:從 25.2% 降到 21.4%,絕對降低 3.8 個百分點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任何復發」包含局部復發與遠端轉移,不只是乳房局部。

研究團隊還歸納出一個好記的關係:

每避免 4 次復發,15 年可以少 1 位乳癌死亡。

這句話說明了為什麼「降低局部復發」不只是避免再開一次刀 —— 它確實會轉化成存活率的改善,只是幅度比復發的降幅小。

復發風險越高的人,得到的好處越大

同一份研究也顯示,好處的大小和病人本身的風險有關:

  • 沒有淋巴結轉移(pN0,7,287 人):10 年復發 31.0% → 15.6%;15 年乳癌死亡 20.5% → 17.2%
  • 有淋巴結轉移(pN+,1,050 人):10 年復發 63.7% → 42.5%;15 年乳癌死亡 51.3% → 42.8%

換句話說,放射治療降低的比例大致相同(都約一半),但因為起始風險不同,實際受益的絕對幅度差很多。 這正是為什麼需要個別評估,而不是一體適用。

因此,放射治療不是因為手術做得不夠,而是希望把治療做得更完整、更徹底。

我可以不要做放射治療嗎?

可以,但不是每位病人都適合。

是否需要放射治療,需要依據手術方式、腫瘤大小、淋巴結是否轉移、癌細胞特性、年齡,以及整體復發風險綜合評估。

乳癌術後是否需要放射治療的判斷示意圖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病人,大多仍建議術後放射治療;但高齡、荷爾蒙受體陽性、腫瘤小、無淋巴結轉移且願意接受荷爾蒙治療的低風險病人,可與醫師討論省略。接受全乳切除的病人,若腫瘤在五公分以下且沒有淋巴結轉移,多數並不需要胸壁放射治療;但若有淋巴結轉移,或腫瘤大於五公分、侵犯胸壁皮膚、切除邊緣陽性,即使沒有淋巴結轉移仍建議接受。原位乳管癌依風險討論,小葉原位癌通常不是放射治療的適應症。 乳房保留手術 大多建議術後放療 可將 10 年復發風險大約減半 低風險者可討論省略 高齡、荷爾蒙受體陽性、腫瘤小、 無淋巴結轉移且接受荷爾蒙治療 全乳切除 T1~T2 且無轉移:多半不需要 腫瘤 5 公分以下、淋巴結陰性 以下情形建議放療 有淋巴結轉移;或 T3、T4、切緣陽性 ——即使沒有淋巴結轉移也一樣 原位乳管癌(DCIS)依復發風險討論;小葉原位癌(LCIS)通常不需要 實際建議仍須由放射腫瘤科醫師依完整病理報告個別評估 med.dryolianglai.net
同樣是乳癌手術,保留手術和全乳切除的術後建議方向其實相反。全乳切除這一側要特別注意:判斷不只看淋巴結,腫瘤大小與切緣同樣關鍵。

如果接受乳房保留手術(Breast-Conserving Surgery)

大部分病人仍建議接受術後放射治療,理由就是上面那組數字。

不過,部分低風險病人在與醫師充分討論後,也可能考慮省略。這方面有兩項重要的隨機試驗:

  • PRIME II 試驗(追蹤 10 年):65 歲以上、荷爾蒙受體陽性、無淋巴結轉移、腫瘤 3 公分以下且接受荷爾蒙治療的病人,省略放療後 10 年局部復發為 9.5%,接受放療則為 0.9%。但兩組的遠端轉移沒有增加(1.6% vs 3.0%),10 年總存活率幾乎完全相同(80.8% vs 80.7%)
  • CALGB 9343 試驗(追蹤逾 12 年):70 歲以上、T1N0、ER 陽性且服用 tamoxifen 的病人,10 年無局部區域復發率為 98%(有放療)vs 90%(未放療),兩組在總存活、遠端轉移都沒有差別。

這兩項試驗傳達的是同一件事:在這群特定的低風險病人身上,省略放療會增加局部復發,但不會縮短壽命。 所以這是一個可以攤開來一起討論的選擇——取決於您怎麼看待「局部復發」這件事本身。

如果接受全乳切除(Mastectomy)

很多人以為,全乳切除後一定還要放射治療,其實不一定——這裡的判斷主要看淋巴結腫瘤大小兩件事。

先看淋巴結。EBCTCG 另一份統合了 22 項試驗、8,135 位女性的分析顯示:

  • 完成腋下淋巴結廓清且沒有淋巴結轉移的病人,加做放射治療對局部復發、整體復發、乳癌死亡都沒有顯著幫助
  • 1~3 顆淋巴結轉移:放療使整體復發風險降低約 32%、乳癌死亡風險降低約 20%(即使已接受全身性治療,效果依然存在)。
  • 4 顆以上淋巴結轉移:整體復發風險降低約 21%、乳癌死亡風險降低約 13%。

所以,若屬於 T1~T2(腫瘤 5 公分以下)、沒有淋巴結轉移(N0)的病人,大多數情況下並不需要胸壁放射治療。

但「沒有淋巴結轉移」不等於「不用放療」

這一點必須說清楚,因為很容易被誤解。

上面那份 EBCTCG 分析的分層依據是試驗、追蹤年份、入組年齡與病理淋巴結狀態並沒有再依腫瘤大小分開分析。也就是說,它本來就回答不了「腫瘤很大、但淋巴結陰性的病人該不該放療」這個問題。

而且淋巴結陰性那一組只有 700 人,整體復發的風險比是 1.06,95% 信賴區間橫跨 0.76 到 1.48 —— 區間相當寬,並不足以據此排除放射治療的效益。

實務上,即使淋巴結完全沒有轉移,以下情形仍屬於術後放射治療的適應症:

  • T3(腫瘤大於 5 公分)
  • T4(腫瘤侵犯胸壁或皮膚,包含發炎性乳癌)
  • 切除邊緣陽性或過於接近

換句話說,T3N0、T4N0 的病人通常仍建議接受胸壁放射治療,這是國際治療指引一致的建議。「N0」本身不是可以省略放療的理由,腫瘤大小與切緣狀況同樣要看

至於腫瘤較大、淋巴結轉移,或其他高復發風險因子的病人,則仍建議接受術後放射治療,以降低局部復發並改善預後。

DCIS(原位乳管癌)與 LCIS(小葉原位癌)

並非每位 DCIS 病人都需要放射治療。部分低風險 DCIS,可依病理特徵、年齡及復發風險,與醫師討論是否能安全地省略。

LCIS(小葉原位癌)本身通常不是放射治療的適應症,也不需要因為 LCIS 而接受放射治療。

因此,並不是所有乳癌或乳癌前病變都需要放射治療,真正重要的是根據個人的復發風險,選擇最適合的治療策略。

乳癌放射治療,不是每個人都一樣

近年乳癌放射治療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並不是每位病人都需要照射相同的範圍,也不是每位病人都需要接受相同的治療次數。

依照不同的病情,有些病人需要照射整個乳房;有些病人則可能只需要照射原本腫瘤附近的區域,也就是部分乳房放射治療(Accelerated Partial Breast Irradiation,APBI)

治療次數也可能從傳統約 25~30 次,縮短為 15 次、5 次,甚至部分病人可接受一次術中放射治療(IORT)

哪一種方式最適合,仍需根據您的病理報告、復發風險及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由放射腫瘤科醫師進行完整評估。

延伸閱讀:〈乳癌放射治療要做幾次?為什麼有人做 30 次、15 次、5 次,甚至只做 1 次?

所以,我到底需不需要放射治療?

真正的答案,不是看別人的治療方式,而是看您的疾病

放射腫瘤科醫師會綜合評估:

  • 腫瘤大小
  • 淋巴結狀況
  • 病理報告
  • 分子亞型
  • 手術方式
  • 是否接受乳房重建
  • 整體復發風險
  • 最新醫學證據

再評估放射治療可能帶來的好處與風險,與您共同討論最適合的治療方案。

有些病人接受放射治療,可以明顯降低復發風險;也有部分低風險病人,可以在完整評估後安全地省略放射治療。

真正重要的,不是每位乳癌病人都接受一樣的治療,而是根據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讓真正需要放射治療的病人,接受最適合自己的治療

至於治療期間會遇到什麼、皮膚會怎麼樣,可以先看〈乳癌放射治療有哪些副作用?〉;技術怎麼選、心臟怎麼保護,則請見〈乳癌放射治療怎麼選?質子治療比較好嗎?〉。

賴宥良醫師的話

很多病人擔心:

「是不是因為手術沒有做好,所以還要放射治療?」

答案是否定的。

放射治療不是因為手術做得不夠,而是因為再成功的手術,也無法用肉眼或影像看見每一顆可能殘留的癌細胞

我常用「打掃房間」來形容乳癌治療。手術負責把看得見的腫瘤移除;放射治療則像最後一次仔細清潔,把角落裡肉眼看不見的灰塵清理乾淨,降低未來再次出現的機會。

所以,即使病理報告寫著「切除乾淨」,也不代表一定不需要放射治療。真正決定是否需要放射治療的,不是「有沒有切乾淨」,而是整體復發風險,以及目前最好的醫學證據

手術切除看得見的腫瘤;放射治療清除看不見的癌細胞。兩者不是互相取代,而是彼此合作,共同降低乳癌復發的風險,幫助病人獲得更好的長期治療成果。

常見問題

乳癌都切乾淨了,為什麼還需要放射治療?

因為手術只能切除看得見的腫瘤,但目前沒有任何檢查能百分之百證明乳房或胸壁周圍完全沒有殘留顯微癌細胞。放射治療的目的,就是清除這些可能殘留、肉眼看不見的癌細胞,降低局部復發的風險。

病理報告都寫切除乾淨了,為什麼還需要放射治療?

病理報告中的「切除乾淨」,代表切除邊緣沒有發現癌細胞,但並不代表乳房或胸壁周圍完全沒有任何顯微癌細胞。決定是否需要放療的,不是「有沒有切乾淨」,而是整體復發風險。

接受乳房保留手術後,一定要做放射治療嗎?

大部分病人仍建議接受。統合 17 項隨機試驗、10,801 位女性的資料顯示,加做放射治療可讓 10 年內任何復發風險從 35.0% 降到 19.3%,15 年乳癌死亡從 25.2% 降到 21.4%。不過部分高齡、低風險病人在充分討論後,也可能考慮省略。

全乳切除後,就一定不需要放射治療嗎?

不一定,要同時看淋巴結腫瘤大小。統合 22 項試驗、8,135 位女性的資料顯示:完成腋下淋巴結廓清且沒有淋巴結轉移的病人,加做放療並未帶來益處;有淋巴結轉移者,不論 1~3 顆或 4 顆以上,放療都能降低復發率與乳癌死亡率。

但要特別提醒:「沒有淋巴結轉移」不等於「不用放療」。若腫瘤大於 5 公分(T3)、侵犯胸壁或皮膚(T4),或切除邊緣陽性,即使 N0 通常仍建議接受胸壁放射治療。

省略放射治療會不會比較短命?

在符合條件的低風險族群中,目前的證據顯示不會。PRIME II 與 CALGB 9343 兩項隨機試驗都發現,省略放療會增加局部復發,但總存活率沒有差別。要強調的是,這個結論只適用於那些試驗所納入的特定條件,必須由醫師依您的病理報告個別評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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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衛教資訊,說明放射治療的一般性原則,無法取代面對面的診療。實際治療建議請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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