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腸癌放射治療,5 次和 25 次差在哪裡?次數比較少比較好嗎?
兩種都是標準做法。近年真正改變結果的是把化療移到手術前;在同樣做了術前化療的前提下,長療程在局部控制與保留肛門上較穩,但兩者的存活相當——短療程對某些病人仍是最好的選擇。
這幾年在門診,我愈來愈常被問到:
「醫師,聽說現在放療只要照 5 次就好,為什麼你要我照 25 次?」
「照比較少次,是不是比較新、比較進步?」
「我朋友在別家醫院只照 5 次,我是不是被多照了?」
我想先誠實地說:這個問題到今天,放射腫瘤科內部仍然有不同看法。 不同醫院、甚至同一個科裡的不同醫師,都可能給您不一樣的建議。
但這不代表其中有人是錯的。兩種排程都有大型隨機試驗支持,都是標準做法。
(如果您還在更前面一個問題上——到底需不需要做放射治療——請先看〈為什麼不能馬上開刀?為什麼要先做放射治療?〉;至於放射治療的原理與流程,請見〈什麼是放射治療?〉。)
5 次和 25 次,實際上差在哪裡
短療程:連續 5 個工作天,一週結束,每一次的劑量比較高。
長療程:約 5 週、25 次,每次劑量較低,通常會同時搭配化療藥物;許多情況下還會再針對腫瘤本身加照幾次(俗稱 boost),合計大約 28 次。
如果只看「總共照幾次」,很容易以為差別就是辛不辛苦、要跑幾趟醫院。但真正的差別是三件事:
- 每一次的劑量高低
- 放療期間有沒有同時做化療
- 放療結束到開刀之間,中間安排了什麼
第三點最容易被忽略,卻最重要。
不過要先提醒一件事:不是每位病人都會加上化療;化療排在放療前面還是後面,也因人而異。 這取決於腫瘤的分期、位置與風險評估。所以如果您的療程安排和文章寫的不一樣,通常不是哪裡出錯,而是您的計畫是依照您的狀況設計的。
近年真正改變結果的,不是次數,是化療的順序
要看懂這幾年的研究,得先知道過去的做法是什麼:
先做 5~6 週的放化療 → 開刀 → 手術之後再做化療
重點是化療放在手術後。而近年幾項大型試驗真正在挑戰的,就是這個順序。
一項納入 920 位病人的大型隨機試驗(RAPIDO),拿「短療程 → 術前化療 → 開刀」和上面那套比較。
結果 3 年時,整體治療失敗的機會確實比較低。
這個結果讓短療程受到很多注意。但研究團隊自己寫得很清楚:這個好處「很可能反映的是術前化療優於術後化療」。
真正發揮作用的是把化療提前,不是把放療縮短。
另一項研究很快印證了這一點。PRODIGE 23 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順序:
先做化療 → 再做長療程放化療 → 開刀
追蹤 7 年後同樣勝過過去的做法,而且連整體存活都改善了——這是 RAPIDO 沒有做到的。
兩個試驗、兩種放療排程、兩種化療順序,改善的方向卻一致:把化療從手術後移到手術前。
所以近年的進展,兩種排程都享受得到。把它說成「短療程贏了長療程」,其實誤讀了這些研究真正證明的東西。
那在都做了術前化療之後,差別在哪裡
這才是現在真正要問的問題。
第一,局部復發。 RAPIDO 追蹤到 5 年時發現,短療程組手術後的局部復發率是 10%,長療程組是 6%。研究還發現一件事:短療程組復發的病人裡,手術檢體的中膜筋膜破損比例較高。這代表局部控制不只是放療的事,手術做得完不完整同樣關鍵。
要公平地說,這個差距有兩個保留:發生局部復發之後,兩組的存活是相當的;而且短療程那組有較多病人使用的是較舊的放療技術,這是研究團隊自己指出的干擾因素。
第二,能不能保留肛門。
疫情期間,美國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因為政策改變,一度把病人全改成短療程。這意外形成了一個難得的比較。
247 位長療程與 76 位短療程病人,兩組都做了完整的術前化療:
- 一開始腫瘤完全消失的比例幾乎一樣
- 但在選擇不開刀、進入觀察等待的病人裡,2 年後還保留著器官的比例是 89% 對 70%
- 腫瘤又長回來的比例,也是短療程那一組比較高
- 但存活完全一樣
換句話說:腫瘤一開始消失的機會差不多,但要撐到真的不用開刀,目前長療程的成績比較穩。
要提醒的是,這不是隨機分組的試驗,人數也不多——是很有價值的線索,但還不是定論。
為什麼現有的證據還不夠
把證據排一排就會發現,最強的那幾項隨機試驗都有同一個限制:兩邊變動的不只是放療排程,連化療的時機也不一樣。
RAPIDO 的短療程組把化療放在手術前,長療程組則放在手術後,而且還不是每個人都做。所以很難分清楚,差異有多少來自放療、有多少來自化療。
而唯一把兩種完整療程直接比較的,就是上面 MSKCC 那項研究。
真正公平的對決,正在進行中
ACO/ARO/AIO-18.1 試驗收了 702 位病人,直接隨機分組比較兩套做法:短療程+鞏固化療,對上長療程放化療+鞏固化療。
主要終點就是器官保留。
它值得等待的原因在於:兩邊的鞏固化療是一樣的,只留下放療排程這一個變因。 結果還沒公布。
在那之前,任何說某一種「一定比較好」的說法,都超出了現有證據能支持的範圍——不管是哪一邊說的。
至於「腫瘤消失之後可不可以不開刀」,我另外寫了一篇:〈直腸癌接受放射治療後,腫瘤不見了,可以不用開刀嗎?〉。
而如果決定走保留器官這條路,順序也有影響。OPRA 隨機試驗顯示:先做放化療、再做鞏固化療的那一組,5 年免於手術的比例明顯較高。兩組的存活則相當。
那短療程什麼時候仍然是更好的選擇
看到這裡,可能會覺得結論是「都選長療程就好」。不是的。
短療程有它明確而重要的位置:
- 難以配合連續五週療程的病人——住得遠、要工作、體力較差、或需要家人接送。這些是真實的考量,不是次要的;跑不完療程,再好的計畫也沒有意義。
- 最需要壓低遠端轉移風險的病人——RAPIDO 在遠端轉移與整體治療失敗上的優勢,到 5 年時仍然維持。
- 需要盡快進入全身性治療的情況——例如影像上已有高度轉移風險,希望縮短拖延。
- 局部風險本來就不高的腫瘤——當保留肛門不是主要目標、局部復發風險也不高時,長療程的優勢就沒有那麼關鍵。
而且要記得:短療程在國際上使用超過三十年,並不是新方法,也不是為了省事而妥協的做法。 它是有頂級隨機試驗支持的標準選項之一。
我想把這件事講得更明白一點,因為它常被誤解:
長療程的優勢,出現在局部復發率和器官保留的比例上;但在「能不能活下來」這件事上,兩種做法目前是相當的。
我在門診看過太多病人,為了配合五週療程,每天請家人請假接送、放下工作、或是天沒亮就出門搭車。如果這些負擔會讓您做不完療程,那它就不只是「辛苦一點」而已——療程中斷本身就會影響效果。
所以,選短療程不是退而求其次。它是在您真實的生活條件下,把治療完整做完的最好方式。
所以,該怎麼跟醫師討論
比起問「哪一種比較好」,更有用的是把您的處境講清楚:
- 我最在意的是保留肛門、盡量不開刀嗎?
- 我能不能配合連續五週、每天到醫院?
- 我最擔心的是局部復發,還是轉移到其他器官?
還有一件事值得知道。即使選了觀察等待、後來腫瘤又長回來,研究顯示再開刀的長期結果,和一開始就直接開刀的人一樣。
而且復發大多發生得早——九成以上在 2 年內。這正是追蹤必須密集的原因。
賴宥良醫師的話
我知道有些病人上網查完,會帶著「哪一種比較好」的答案來門診,然後發現醫師講的不一樣。
我想說的是:
如果您的醫師建議的,和您在網路上看到的不一樣,通常不是誰錯了,而是他看到了您的影像和病理報告。
腫瘤的位置、離肛門多遠、影像上有沒有貼到筋膜、淋巴結的狀況、您的體力與生活條件——這些都會改變答案。
我自己的傾向,是優先考慮長療程,特別是在保留肛門是重要目標、或局部風險偏高的病人身上。但這是傾向,不是規定。
我更想對另一群病人說話:那些因為現實條件而選了短療程的人。
住得遠、要工作、體力撐不住連續五週、家裡沒有人能每天接送——這些都不是藉口,是真實的處境。
如果您因為這些原因選了短療程,我希望您知道:
您沒有選到次等的治療。
兩種做法的存活數字目前是相當的;短療程有大型隨機試驗支持,在減少遠端轉移上甚至表現更好;而萬一發生局部復發,補救治療之後的存活也和另一組一樣。
一個您做得完的療程,勝過一個理論上更漂亮、但您撐不完的療程。
所以我在門診會先問一個問題:
「對您來說,這次治療最不能妥協的是什麼?」
先確定目標,再談排程。因為在證據還沒分出勝負的時候,能決定答案的是目標,不是流派。
常見問題
照 5 次是不是比較新、比較進步?
不是。短療程在國際上使用超過三十年,並不是新方法。它近年被更多討論,是因為搭配了術前化療的新組合——而那個組合帶來的好處,長療程同樣做得到。
照的次數比較少,代表劑量比較低嗎?
短療程每一次的劑量比較高,所以次數才少。若單純換算生物效果,短療程的總劑量的確低於長療程,這一點不必迴避。但短療程通常會搭配後續化療、並拉長到手術之間的等待時間,讓腫瘤在放療結束後繼續縮小。所以不能只用「照幾次」或「總劑量」判斷夠不夠,要看的是整套療程的組合。
長療程 25 次,為什麼實際上做了 28 次?
長療程通常先照 25 次涵蓋整個骨盆範圍,之後再針對腫瘤本身加照幾次(boost),合計約 28 次。實際次數會依腫瘤位置與治療目的調整。
我想爭取不開刀、保留肛門,該選哪一種?
目前的資料顯示,走觀察等待這條路的病人,長療程的 2 年器官保留成績比較穩(89% 對 70%)。但那項研究不是隨機分組的試驗,人數也不多。如果保留肛門是您最重要的目標,請務必主動告訴醫師,讓它成為決策的一部分。
如果不開刀,之後腫瘤又長回來怎麼辦?
大多數仍有機會接受補救手術。研究顯示,觀察等待後又長回來才開刀的病人,長期結果和一開始就直接開刀的人相同。大多發生在前兩年,這也是追蹤必須密集的原因。
兩種排程的存活率有差嗎?
目前的資料顯示沒有差別。差異出現在局部復發率與器官保留的比例上,存活則是相當的。
我已經做了短療程,看完這篇是不是代表我選錯了?
不是。 短療程是有大型隨機試驗支持的標準做法之一,在減少遠端轉移上表現甚至更好,兩種做法的存活數字目前也相當。本文提到的差異,主要出現在局部復發與器官保留的比例上。
治療的選擇本來就要把您的腫瘤位置、風險、體力與生活條件一起放進來考量。能夠完整做完的療程,才是對您最好的療程。 如果仍有疑問,請把它帶到回診時問您的主治醫師。
參考文獻
- Bahadoer RR, Dijkstra EA, van Etten B, et al. Short-Course Radiotherapy Followed by Chemotherapy Before Total Mesorectal Excision (TME) versus Preoperative Chemoradiotherapy, TME, and Optional Adjuvant Chemotherapy in Locally Advanced Rectal Cancer (RAPIDO): A Randomised, Open-Label, Phase 3 Trial. Lancet Oncol. 2021;22(1):29-42.
- Dijkstra EA, Nilsson PJ, Hospers GAP, et al. Locoregional Failure During and After Short-Course Radiotherapy Followed by Chemotherapy and Surgery Compared With Long-Course Chemoradiotherapy and Surgery: A 5-Year Follow-up of the RAPIDO Trial. Ann Surg. 2023;278(4):e766-e772.
- Conroy T, Castan F, Etienne PL, et al. Total Neoadjuvant Therapy with mFOLFIRINOX versus Preoperative Chemoradiotherapy in Patients with Locally Advanced Rectal Cancer: Long-Term Results of the UNICANCER-PRODIGE 23 Trial. Ann Oncol. 2024;35(10):87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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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rheij FS, Omer DM, Williams H, et al. Long-Term Results of Organ Preservation in Patients With Rectal Adenocarcinoma Treated With Total Neoadjuvant Therapy: The Randomized Phase II OPRA Trial. J Clin Oncol. 2024;42(5):500-506.
- ACO/ARO/AIO-18.1:Short-Course Radiotherapy Versus Chemoradiotherapy, Followed by Consolidation Chemotherapy, and Selective Organ Preservation for MRI-Defined Intermediate and High-Risk Rectal Cancer Patients(第三期隨機試驗,收案 702 人,主要終點為器官保留;臨床試驗編號 NCT04246684,結果尚未發表)。
本文為衛教資訊,說明的是放射治療的一般性原則,無法取代面對面的診療,也不構成醫病關係。每個人的病情不同,實際診斷與治療請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醫學持續進展,本文內容可能與最新資訊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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